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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富阳区人民政府发布最新通告 对烟花爆竹销售燃放安全管理政策 进行优化调整 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正式施行 ↓↓↓
新规实施后,禁售禁放区域扩大为春江街道、东洲街道、鹿山街道、银湖街道和环山乡全域,富春街道320国道以东,大源镇、灵桥镇长深高速以北等区域。
此区域为常年禁放区
在双禁区基础上,通告还进一步明确了十一类禁止燃放及周边五十米范围内禁放的重点场所。其中包括——
当杭州市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根据预警等级采取响应措施,调整烟花爆竹燃放区域,禁放区域扩大至全域,直至预警解除。
同时也要注意——
非禁售禁放区域仅允许燃放标注“个人燃放”的C级、D级烟花爆竹;
严禁燃放A级、B级产品及含药量超标、无固定轨迹的“加特林”等高危烟花;
个人不得购买燃放专业燃放类产品;
不得在容易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燃放升空类、组合烟花类产品。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务必严格遵守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相关规定,自觉抵制非法烟花爆竹,在允许燃放区域按要求安全文明燃放,远离重点禁放场所及易燃易爆区域,共同守护城市生态环境与公共安全。
希望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中,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新规要求,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过节理念,携手打造平安、清新的节日氛围。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10(举报非法运输、储存、燃放)、18969972065(举报非法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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